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二谈 | 诚信篇

2020-11-26

党的十八大提出,倡导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倡导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倡导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,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,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,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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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诚信——诚信是传统美德的弘扬,是处世和生存的基础

所谓“诚”,就是真诚、诚实;所谓“信”,是指守信、信用、信任。“诚”是“信”的内在依据,是“信”之根;“信”是“诚”的外在体现,是“诚”之用。“诚”与“信”的结合,是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内在道德修养与外在行为准则的统一。

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精华。孔子把“信”与“仁、义、礼、智”并列为“五常”。孟子将诚、信结合在一起,提出道德修养论。程朱理学把“诚”推到了道德本体论和哲学本体论的绝对化巅峰。千百年来,中华民族视“诚信”为立身之本和自身的道德修养,历经时代变迁,逐渐形成了“诚信”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评价标准。中华传统美德把诚信视为人“立身进业之本”,要求人们 “内诚于心,外信于人”。

诚信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要求。诚信在人际关系、社会秩序、治国理政等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,是文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根基。当今社会,从普遍的道德要求出发,诚信应包括诚实劳动、恪守承诺、真诚待人三个方面。其一,诚信是劳动创造的态度和品德问题,要求人们在认识、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中,尊重客观事实不作假,不投机取巧、偷奸耍滑。其二,诚信要求人们遵守诺言、契约,既包括由人们自己承诺而引发的特定权利和义务,也包括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令、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普遍权利与义务,反对毁约和违背诺言的行为。其三,诚信要求为人做事实在、实诚,不欺人亦不自欺,反对虚伪和欺骗。可以看出,诚信并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诉求,而是具有丰富内涵、多重属性的社会信用体系,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。毋庸讳言,我国正面临着愈演愈烈的诚信危机。各种机构组织、大众传媒、工业产品、瓜果蔬菜等,让我们真正信得过的、放心使用的。似乎越来越少。这样的诚信危机,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,败坏了社会风气,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应该说,现阶段出现的所有社会问题,或多或少都与诚信问题有关。党的十八大把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个人层面倡导,是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高度,对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。倡导和培育诚信核心价值观,加强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,是从根本上化解诚信危机、实现社会和谐的有效途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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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中国文明网